第二题-你想成名吗?以何种方式?
我觉得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想成为关注点、被爱戴,希望自己是闪闪发亮的,一刻也好。很多女孩小时候不都把自己打扮成公主或慎重地将布帘往身上挂着,想象自己是个在T台上走猫步的模特儿。隐形的镁光灯打在自己身上,昂起头来回阔步,也许偷穿着妈妈的高跟鞋、也许涂上妈妈艳丽的口红,幻想着自己是一个受人瞩目,万人景仰的明星。
小时候,每逢学校假期都在外婆家度过,有着一帮非常要好,差不多年龄的朋友,大概也有十来个吧。那里是一个原住民小村庄,华裔都定居在那里开门做生意。村里仅有的一排店屋,就是我们居住的地方,前面的斜坡下就有条小河,傍晚时分,村民会在河里洗澡洗衣,真的就是你能想象到的偏远村庄的样子。外公是这里的村长,所以我也算是家喻户晓的村长千金孙女。原住民都住在长屋里,古时候的长屋名副其实就是一排很长的高脚木屋,由20到超过100户人家在一起居住。无数个前门和梯子一字排开,梯子是由椰树搭成的,在细长的树干上均匀地割出一小块,让人可以较轻易地走上梯子,但实际上我第一次造访时是害怕到双手双脚并用,缓慢的爬上去。长屋的前排是让大家聚集的一片长廊,接着又是整齐排开的一幅幅房门,开往每一户家庭的隐私空间。里边隔着小厅、睡房和厨房。当时的厕所好像还是共用的。原住民是我们的客源,他们有的住深山,有的住河畔,划着舢板来买日用品。
那里的夜空很干净无光害,举头定是繁星点点。会有很多萤火虫在飞,当然还有蝙蝠。以前人都觉得蝙蝠飞进屋里很不吉利,但偏偏郊区就是很多,所以我们的捕鼠器放了水果,偶尔就会逮着蝙蝠。外公每天都在清晨五点开店,老店屋从街道的一头开始,咱家就是第一家,然后一家家排列到街道的另一头。店屋的深度至少是宽度的三四倍,直通后院(以上部分资料感谢谷哥)屋内分割为店铺、账目台、客厅、楼梯、厨房和厕所。因为我们是第一家,还有旁门到外面的小空地,那里有一盆盆外婆中的花草,开放式沐浴室,一个比我还高的笼子,住过无数个舅舅带回来的不同宠物,印象最深刻应该是会说话的八哥。最炫的是,还有一个很高的鸽子塔。我趴在2楼的睡房望出去,就会刚好看到那三层小塔里面挤着二三十只鸽子和新鲜的鸽子蛋。我最爱的闲暇时光就是当外公在街道撒一地干玉米粒喂鸽子时,带着我的圆胖身躯一股脑跑向前,享受着鸽子被吓死展翅群飞的时刻。那时他们一定都视我为天敌。店门前的五角基就是我与小伙伴玩乐的地方,跳飞机、123木头人、兵抓贼、躲避球、跳绳等都在这里进行。基本上我算是城里来的小孩,玩耍本领不高,胆子小又不会游泳,所以每次只能坐在搭在小波上的木梯子,看着其他朋友在河里洗澡嬉闹。吃晚饭以后,我们会举办歌唱比赛,轮流在各自的店铺里举办,由东家装饰会场,然后再从店铺里乱抓一些零食来当奖品赞助。
为了不伤和气,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歌王歌后。大家爱唱歌的个性,就是那时候激发的吧!其中一位爷爷还会偶尔拉起二胡,让我们一边唱童谣。最常唱的应该是只要我长大或妹妹背着洋娃娃吧。因此,前面一脱拉库的长文就是想表达,我最初的梦想应该是成为超级大歌星。可是后来升小学四年级时被老师抓去练习演讲,悄悄对阅读咬字感兴趣,一拿到新课本就会一本正经地坐着,像新闻播报员一样朗诵起来。所以广播员,或DJ应该都是我曾经幻想过自己喜欢的样子。好吧,我承认我一度还想成为天文学家,但是因为高级数学和物理实在太难了,根本不想往那方面努力。
真的很佩服小时候有着异常丰富的想象力,狂k无数本Enid Blyton的探险故事书,就开始想象自己是故事里的主人翁。我每天睡前都会在脑海里复习故事内容,将主角改成我与我的同学们。我们共同在困境里解决问题,击退坏人。青春期开启后,便狂追了一堆西方偶像帅哥,开始写起日记,不是在记录我的日常,而是写下我一篇篇的想象世界。可能意识到成名会带来困扰,我这次的主人翁并不是把自己写为偶像,但我的天马行空应该连小王子也甘拜下风。我把几个偶像团体里的四个至爱写成自己的亲哥哥。故事偏向现实派啦,就几个哥哥把我捧上了天,如同一个小公主,绝对没有情欲成分!而且不得不佩服我自己的是我竟然用英文创作。不记得是因为怕被父母偷看我写啥小,还是因为我哥哥们都是金发碧眼的西方人。从小三大语言我马来文最佳,不知那时候是何等用心,我还三本字典并用,不会的字一个个找翻译,写下一连篇的英式废文。翻译的兴趣也是那时候扎根的吧。
我觉得缺爱的大人们都向往成名,想被深情注视,想被紧紧拥抱,即使你的粉丝可能只有一个,就足矣。所以如果问我要以何种方式成名,不管是明星歌星或作家,我只想赢得最少一个人的支持。当然,自己一个人也可以给自己最大的掌声,拍拍肩膀,说一声,你是最棒的!
好嘞,我一本正经超跳tone的胡说八道写这么长一篇,有人会读完也算是举世无双的盛大著作。转圈撒花,我好棒棒,么么哒!